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4432 证券简称:天永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
阅了相关事项的会议资料,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2024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业绩成长性方面的考虑,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能够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诚信记录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9
三、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程序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25 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接受担保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25 年度,在需要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为单方面受益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接受担保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美兰、赵现波、张军明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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