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874432 证券简称:天永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432 天永诚 2025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创新二路 20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发布的《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及其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现提交《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现提交《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历年利润分配情况以及业绩成长性方面的考虑,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2024 年度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4 年度公司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情况,现提交《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情况,现提交《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信息披露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的中介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发布的《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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