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4432 证券简称:天永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
阅了相关事项的会议资料,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取消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监事会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设立监事会。经股东提名,拟选举谢伟勤先生、揭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不再聘任独立董事、取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同时废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拟设监事会,不再聘任独立董事、取
公告编号:2026-002
消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修订章程及制订、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调整,取消独立董事席位,
调整后的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公司新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对《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13 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同步对《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13 项内控制度的修订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美兰、赵现波、张军明
2026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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