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公告编号:2026-027
证券代码:874433 证券简称:安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2026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该审阅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财务信息参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二、《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补充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为了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委员会成员与相关选举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27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为了对新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补充相关权责规定条款,有利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合规运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四、《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是为了对新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补充相关权责规定条款,有利于公司上市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合规运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五、《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主要是对公司新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定对应工作细则,并针对最新的组织架构进行了制度修订,有利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合规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六、《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主要是对公司新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定对应工作细则,并针对最新的组织架构进行了制度修订,有利于上市后董事会专
公告编号:2026-027
门委员会合规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独立董事:汤吉妹、施伟伟、俞志根
2026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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