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874433 证券简称:安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经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议并经董事会决
议,可对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委员职务,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其人数减少时,公司董事会应按本细则的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3 时,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应将所有研究讨论情况、材料和信息,以报告、建议和总结等形式向董事会提供,供董事会研究和决策。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并于会议召开前 3 天以电
子邮件、传真、信函邮寄、电话或专人送达等形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权;战略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
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遵守前款通知时限的要求并随时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
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战略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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