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0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4433 证券简称:安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现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章程》《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是在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公司结合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符合内外部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25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选举王炎辉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炎辉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是为了稳定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因姚加铭先生退休辞任董事对董事会进行人员调整是合理合规的,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汤吉妹、施伟伟、俞志根
202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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