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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0 19:44:00 股吧网页版
安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0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4433 证券简称:安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审计期间我们通过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保持沟通,对重要事项进行了持续跟踪与监督,我们认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流程严格遵循了相关审计准则及规范,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及相关利益者提供了可靠的财务信息参考 。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6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核算与审查,依据审计后的财务数据编制完成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准确。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编制依据充分,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过往业绩及市场预测,对公司未来的各项财务指标明确了预期方向,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求。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四、《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本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章程》《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是在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公司结合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为了满足公司 2025
年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求,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经营资金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公告编号:2025-026

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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