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4433 证券简称:安达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州安达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
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
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
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
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四) 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
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
(六)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 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挂
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九)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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