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3
公告编号:2025-0007
证券代码:874435 证券简称:昆仑联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和
实兴大街 30 号院 3 号楼 2 层 A-0200 房 平西路 55 号院 2 号楼 6 层 608 室(最
间。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一百〇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一百〇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 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
公告编号:2025-0007
未逾 5 年; 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 年;
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 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
期未清偿; 逾 3 年;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
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 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尚未届满; 人;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 尚未届满;
尚未届满;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
他内容。 尚未届满;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 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 他内容。
务。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
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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