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公告编号:2025-0051
证券代码:874435 证券简称:昆仑联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2024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5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北京中科希望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度预计采购商品、服务不超过2,000 万元,预计向其销售商品、服务不超过 5,000 万元,均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与关联方之间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相关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公司在董事会审议批准额度内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编号:2025-0051
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胡衡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自有房产作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有助于公司的发展,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
公告编号:202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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