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3
公告编号:2024-084
证券代码:874440 证券简称:东方重工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
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
粤 0491 诉前调书 208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公司名下华润银行、中信银行和农业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金额以 34,778,885.08 元为限。
二、被冻结账户信息
上述案件导致公司账户被冻结情况如下:
(一)账户性质:一般存款账户
开户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沙支行
账号:2132008926384*****
被冻结金额:9,124,557.95 元
(二)账户性质:一般存款账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81109010135014*****
被冻结金额:52,279.03 元
(三)账户性质:港币账户
公告编号:2024-08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平沙支行
账号:443500130400*****
被冻结金额:0.00 元
(四)账户性质:一般存款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九洲支行
账号:443551010400*****
被冻结金额:250,821.51 元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申请人标志货柜屋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 0491 诉前调书 2082 号”),申请人标志货柜屋科技有限公司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公司名下 34,778,885.08 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标志货柜屋科技有限公司以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解决银行账户冻结的问题。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2024)粤 0491 诉前调书 2082 号”《民
事裁定书》
2、《银行账户查询截图》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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