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6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4440 证券简称:东方重工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披露
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和《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披露了公司银行账户冻结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粤 0491 诉前调书 208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因前次未足额冻结,本次裁定补充冻结
公 司 名 下 恒生 银行 和 农 商 银 行账户, 冻 结 期限 为一年 ,冻 结金 额以
25,602,020.14 元为限。
二、新增被冻结账户信息
(一)账户性质:一般存款账户
开户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号:5410432*****
实际被冻结金额:27,029.09 元
(二)账户性质:一般存款账户
开户行: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0200000148*****
实际被冻结金额:16,834.95 元
公告编号:2025-001
(三)账户性质:基本账户
开户行: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0200000058*****
实际被冻结金额:254,862.46 元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申请人标志货柜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志货柜”)与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0491诉前调书2082号”),详见公告编号:2024-083),在原已申请财产保全的基础上,申请人标志货柜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追加财产保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 0491 诉前调书 2082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补充冻结公司名下恒生银行和农商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冻结金额以 25,602,020.14 元为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涉及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最终法院判决结果为准。标志货柜与公司存在一系列诉讼,部分为公司起诉该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货款,部分为该公司主张公司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公司存在商业诋毁等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截至目前,公司起诉该公司要求支付拖欠货款的案件已经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基本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对于标志货柜关于公司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抗辩未予采纳。就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所涉及案件,公司正积极应诉,并采取措施减轻账户被冻结的影响,依法正当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2024)粤 0491 诉前调书 2082 号之二”
《民事裁定书》
2、《银行账户查询截图》
公告编号:2025-001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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