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4440 证券简称:东方重工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及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确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税前薪酬共计 385.23 万元;其中,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6.00 万元/年(税前)的固定薪酬制,根据实际任期计算并按月平均发放。
以上薪酬含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月度薪酬、各类绩效考核薪酬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适用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25-010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 年度薪酬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发放,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 6.00 万元/年(税前)的固定薪酬制,根据实际任期计算并按月平均发放。
3.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5 年度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对员工的薪酬构成包含月度薪酬和各类绩效考核薪酬,公司按月发放月度薪酬,按项目或年度发放各类绩效考核薪酬。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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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权、梁小明、邓小泉对本项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公司监
事 2024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回避事项,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珠海东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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