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4440 证券简称:东方重工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珠海市钢驰模块化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驰公司”)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需要,提升市场竞争力,在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现有的东方重工桥梁钢结构及模块化建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投资建设“珠海港高栏港区雷蛛作业区珠海东方重工通用码头工程项目”,该项目作为公司桥梁钢结构及模块化建筑产业基地的配套工程,预计项目投资总额为 16115.67 万元,项目建设最终以经批准的规划及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钢驰公司本次投资建设“珠海港高栏港区雷蛛作业区珠海东方重工通用码头工程项目”,是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海洋工程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业务需要,与生产经营相关,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属于日常经营活动。因此,
公告编号:2026-012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珠海市钢驰模块化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珠海港高栏港区雷蛛作业区珠海东方重工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投资建设“珠海港高栏港区雷蛛作业区珠海东方重工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码头兼顾顺靠作业和丁靠作业,设计年通过能力为 104.8 万吨,使用港口岸线202m。项目投资总额计划为 16115.67 万元,项目建设最终以经批准的规划及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子公司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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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是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无需签订投资协议。钢驰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合同签署具体以相关分项建设合同为准,预计总金额累计不超过 16115.67 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建设“珠海港高栏港区雷蛛作业区珠海东方重工通用码头工程项目”,主要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海洋钢结构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是公司从长远战略布局出发做出的慎重决定,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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