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0
证券代码:874442 证券简称:锐格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锐格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因
取消监事会,所以删除了《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删除部分条
款中的“监事”“监事会”,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
会”,该类修订条款将不进行逐条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
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
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锐格物流科技股份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
定,制订本章程。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可以兼任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 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 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成的,可以向公司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以向公司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股东可以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 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董事、总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 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 他高级管理人员。
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
责人。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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