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4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4443 证券简称:安宇迪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判断,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
公告编号:2025-010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可以确保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是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是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是关联方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追认及增加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 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为公
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永华、王福胜、周德华
2025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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