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874443 证券简称:安宇迪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和《公司
章程》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一节 董事会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五条 董事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资格条件的自然人。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
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 2/3 时,应提请股东会补选。
第七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八条 董事按照下列程序选举: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其余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提名人应事先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二)公司应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便于股东对候选
人有足够的了解。
(三)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审议;
(四)股东会审议董事选举的议案,每个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对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第九条 董事应当遵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履行其作出的承诺。
第十条 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
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行为不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
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有关联交易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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