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74443 证券简称:安宇迪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举行了专门会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审
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
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
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9
三、关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
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日常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能够控制子公司的经营及管理,对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关联交易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永华、王福胜、周德华
202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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