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73
证券代码:874443 证券简称:安宇迪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股东承诺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瑞恒红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
承诺主体名称 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履行情况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公告编号:2025-073
□未履行
自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次日起至公司
承诺期限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
自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次日起至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承诺事项的内容 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黑龙江省瑞恒红土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
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限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自上述承诺作出以来,股东黑龙江省瑞恒红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背承诺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优化产权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控股股东杨宇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黑龙江省瑞恒红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为维护公司利益,杨宇承诺在取得股权后继续遵照哈尔滨安宇迪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愿限售承诺执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