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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5 17:37:22 股吧网页版
科金明: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接受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科金明”)的委托,担任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出具上市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北交所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非经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招股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11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1
四、关于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13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3
六、保荐机构对于本次证券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说明...... 14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北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 15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21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22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2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Kejinming Electronic Co., Ltd.

证券代码: 874445

注册资本: 2,752.75万元

法定代表人: 朱文明

成立日期: 2010年1月8日

公司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社区银田工业区B7栋1层-6层

邮政编码: 518102

联系电话: 0755-27489372

传真号码: 0755-27489373

便携式DVD、投影仪、平板电脑、蓝牙耳机、笔记本电脑、广告机、音响、
播放器、网络视频直播器、智能家居等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经营范围: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便携式DVD、投影仪、平板电脑、蓝牙耳机、
笔记本电脑、广告机、音响、播放器、网络视频直播器、智能家居等电子产
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核心技术、研发水平

1、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视觉终端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专注于新型显示

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公司已建立起涵盖光学开发、结构设

计、软硬件集成、工艺制造及检测工艺的全链条技术体系。目前,公司产品矩阵

以智能微投、智能云相框及智能便携播放器为核心,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跨场

景的沉浸式视觉体验解决方案。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智能视觉终端产品提供商,确立了“ODM+OBM”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模式。在 ODM 业务板块,公司已与多家国际知名电子科技品牌建立了深度战略合作关系,客户矩阵包括:CURTIS(沃尔玛 ONN 品牌系列产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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