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5
公告编号:2025-149
证券代码:874445 证券简称:科金明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文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陈少文、洪育华、钟巧敏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向不特
公告编号:2025-149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
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阅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彩章、侯富强、顾俊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向远宏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宏保理”)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签署保理合同,公司向远宏保理申请不高于人民币 4000 万元的保理融资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陈细妹夫妇及其子女、控股子公司惠州市科金明电子有限公司等根据实际需求为上述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融资额度及其他事项以最终审批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融资事宜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相关其他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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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8)。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朱文明、朱县雄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回避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彩章、侯富强、顾俊对本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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