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29
证券代码:874445 证券简称:科金明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
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经审慎考虑和研究,拟对本次发行上市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调整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6-029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
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战略,经审慎考虑和研究,拟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维护公司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预案》进行修订。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
修订后的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增强了预案的可执行性,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上市后三年的股价,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彩章、侯富强、顾俊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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