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4447 证券简称:华通通信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华通誉球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华通誉球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通誉球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利润分配行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通誉球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告编号:2025-022
第二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董事、监事和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五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
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六条 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应在实际分派的金额、数量后注明是否含
税。
第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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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原则;
(三) 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包括:
(一)现金;
(二)股票;
(三)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四)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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