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4448 证券简称:金昌树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金昌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滨海中试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环保产品的需求加大,钙锌稳定剂作为 pvc产业的主要材料对质量的需求变得极其重要。根据《塑料加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要求,含铅、镉等重金属的传统稳定剂正被钙锌复合稳定剂全面替代。作为国内环保稳定剂核心供应商,公司主力产品钙锌稳定剂凭借无毒、高效特性,想保持产品的先进性和优异性倒逼公司产品进行升级;产品升级离不开材料的优异性能,为了满足产品的各种性能需求,公司研发出特殊功能的助剂,山东金昌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建设,项目依托和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的 1200 平甲级厂房建构筑物,通过设计院设计,完整项目审批程序,在滨海进行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 100 吨新型塑料用高分子助剂生产能力。该项
目总投资估算为 545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 200 万元,流动资金 200 万,租金 65
万每年,安装费 60 万,前期手续费用 20 万。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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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
导致公众公司的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公司本次投资固定资产为依托和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的1200平甲级厂
房建构筑物,在滨海进行中试基地建设,用于日常经营,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称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此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以5票同意、0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滨海中试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投资项目依托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1200平甲类厂房新增部分环保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100吨新型塑料用高分子助剂干粉的生产能力。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45万元,其中设备投资200万元,流动资金200万,租金65万每年,安装费60万,前期手续费用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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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自有现金和银行贷款。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协议尚未签署,若实际签署的合同内容与本次披露的内容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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