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74449 证券简称:艺虹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作为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我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立职工代表董事暨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立职工代表董事暨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我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并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最新规定及公司治理优化需要,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立职工代表董事暨增加董事会席位、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我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40
3.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我认为:公司对《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有关修订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同意公司修订《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秀娟宋海燕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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