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74449 证券简称:艺虹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立职工代表董事暨增加董事会席位、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因公司取消监事会,改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故相应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补充增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有关职权等内容,部分条款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或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等;此外,本次修订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上述修订因涉及条目众多,由于未影响实质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部分修订不再逐项列示;
(二)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董事会成员由 5 名增加至 6 名,增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无实质性修订条款还包括对《公司章程》所涉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调整等,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部分修订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天津艺虹印 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天津艺虹刷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 印刷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份有限公司。天津艺虹印刷发展有限公 的股份有限公司。
司的债权债务由新设股份公司承继。 公司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20116600559780N。
第四条 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
港经济区)航空路 168 号 港经济区)航空路 168 号,邮政编码:
300308。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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