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449 证券简称:艺虹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们作为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我们认为公司上述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关于公司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此次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告编号:2026-009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4.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6.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秀娟 宋海燕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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