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高机械: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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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74450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5年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审阅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该审阅报告报出。我们同意该议案。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旭海、韩家勇、张万利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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