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9
第五章 董事会 ......23
第一节 董 事 ......23
第二节 董事会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 监事会 ......33
第一节 监 事 ......33
第二节 监事会 ......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6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9
第十章 修改章程 ......41
第十一章 附 则 ......41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131783581752R。
第三条 公司名称: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n UniIC Semiconductors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高新六路 38 号 A 座 4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128,103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维护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安全,保守国家秘密,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开展依法治企工作,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将公司建设成为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公司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或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诚信专注,勇于创新,开发先进的集成电路产品,服务客户,为股东投资创造价值,为员工实现自我提供平台,为科技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软硬件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提供客户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电子材料及技术进出口经营与代理(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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