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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9 18:35:01 股吧网页版
紫光国芯:关于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9


关于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1-2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1-6

关于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XYZH/2026XAAA1B0038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芯”)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鉴证业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等相关规定编制,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且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紫光国芯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紫光国芯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XAAA1B0038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紫光国芯披露前期差错更正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发现前期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本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如下:

一、 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

(一)重分类调整报表项目

依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9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之前在研发费用列报的部分支出调整至管理费用、营业成本、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列报。
(二)调整部分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按照净额法列报。
(三)调整跨期收入对应的应收账款、存货、营业成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信用减值损失等科目。
(四)调整跨期事项影响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五)调整股份支付相关的资本公积和管理费用报表项目。
(六)根据前述调整,更正调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科目。
(七)根据前述调整,更正调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二、 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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