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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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XAAA1B0068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芯)于2025年3月、2025年12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紫光国芯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紫光国芯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紫光国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紫光国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XAAA1B0068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了本公司于2025年3月、2025年12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1)第一次非公开发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 函 》(股转函 (2025)305 号),本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1,699.3003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8 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56,254,48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 256,254,480.00 元已于 2025 年 3 月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安分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 8111701012500902397 账号内。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验证,并出具
了 XYZH/2025XAAA1B0113 号验资报告。
(2)第二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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