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公告编号:2025-069
证券代码:874452 证券简称:华尔科技 主办券商:世纪证券
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出具相关承诺及制定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本次上市的要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切实履行已经作出的承诺,如未能履行,将接受相应约束措施如下:
(一)公司承诺
1、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3、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司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告编号:2025-069
(2)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
何形式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发薪资或津贴;
(3)如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公司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承诺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
3、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本人/本企
业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就该等损失予以赔偿;
(3)如果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当年
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本企业未承
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适用),因继承、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4)本人/本企业在相关承诺中已明确了约束措施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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