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74452 证券简称:华尔科技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批准报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华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该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基于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相
公告编号:2026-012
关制度标准,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行业环境,薪酬的考核及制定程序完备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拟聘任审计机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的审计工作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批准报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根据公司 2025年度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我们认为 2025 年关联交易的内容是公正透明的,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方案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董事对与其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告编号:2026-012
七、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能有效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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