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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0 15:36:02 股吧网页版
展辰新材: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辰新材”“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批准,并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主办券商”或“本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尽职调查工作指引》”),本公司对展辰新材的公司业务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展辰新材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申请挂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主办券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项目小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申
请挂牌公司权益、在申请挂牌公司任职等情况

本主办券商的项目小组成员及其配偶,本主办券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申请挂牌公司权益、在申请挂牌公司任职等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申请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本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申请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除上述说明外,本主办券商与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招商证券推荐展辰新材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展辰新材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展辰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部分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重大业务合同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

三、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项目小组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向招商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投资银行质量控
制部(以下简称“质量控制部”)提出关于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项目立项申请,质量控制部按照招商证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立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项目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当日审查通过立项。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展辰新材项目小组于 2024 年 8 月向招商证券质量控制部提出审核申请,质
量控制部审阅了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章程、项目小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及工作底稿等相关申报材料,经审核后认为:项目小组对推荐文件、申报材料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基本完善,同意项目小组向招商证券风险管理中心内核部(以下简称“内核部”)提交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招商证券内核部已审核展辰新材挂牌推荐项目申请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内核会议。

参加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分别为黄华、张浩、王俊龙、喻迪、夏玲、刘奇、吴茂林。上述内核委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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