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4
关于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七期)
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展辰新材”)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机构”、“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招商证券为展辰新材的辅导工作组建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本次辅导期间,招商证券辅导小组未发生人员变更,由辅导人员张燚、汤玮、李静、孙远航、徐小波、林达群、张庆洋共同继续开展对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辅导工作。由张燚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共持
续 3 个月。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主要采用了实地考察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电话沟通、现场会议、现场答疑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及上市辅导,积极协助其规范内部治理。此外,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与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之间保持顺畅沟通,在公司规范运作的过程中及时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其分析并解决相关问题。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专项辅导培训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于 2024 年 12 月对辅导对象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 2 个课时时长的专项辅导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监管体系和法规要求及监管案例分析。发行人共 7 名人员现场参加,其余人员线上参加。
2、完善公司内控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与发行人保持了紧密的日常交流沟通,针对发行人业务经营过程中内控执行的相关问题,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结合最新规定、IPO 视角下的企业内控及相关案例等,针对辅导对象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关建议,并督促公司进行整改完善。
3、跟踪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本辅导期内通过电话交流、现场会议等方式,持续跟踪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招商证券及会计师等各中介机构与发行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对 2024 年度整体业绩情况
进行了回顾与整理,并就继续保持业绩良好增长、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内控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公司律师、审计机构作为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有效地配合了招商证券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关于内控制度
辅导对象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至今,已建立了相对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和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可以进一步完善、优化的事项。
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改进和完善:辅导小组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梳理后,结合最新的规范及案例,在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协助公司持续改进并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针对不足之处提出改善建议,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及运行情况。
2、关于经营业绩
2022 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存在波动情况。经辅导小组核查,公司业绩波动主要系公司经营策略调整、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外部市场环境因素变化所致,公司业绩变动与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无明显差异。
辅导小组就当前宏观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一同与公司就 2024 年度业绩情况进行了回顾与交流,并就后续业绩目标及发展方向等情况提出相
关建议。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知识的完善:作为拟上市公司,公司需要持续加强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通过组织培训、自学等方式,督促和协助辅导对象进一步熟悉和掌握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2、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公司已经建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