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874453 证券简称:展辰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2026 年 4 月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审议修订<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管理办法(2026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珠海展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归属感和认同感,鼓励骨干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分享公司发展和成长的收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持股方式
本管理办法规范的员工持股是指符合公司规定的持股资格和条
件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股人员”)通过认购已设立的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合伙制员工持股平台若干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激励股权”)的方式,实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享有激励股权对应的增值、分红等经济性收益之目的。
本管理办法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与通过持股平台持有公司激励股权的持股人员之间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持股平台与持股人员等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持股原则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应遵循如下的基本原则:
1、 公平、公正、自愿参与、风险自担;
2、 激励和约束并重,关注股权激励的有效性与长期性;
3、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4、 结合公司现状及发展战略,具备可操作性,助推公司发展及未来资本规划目标的实现;
5、 维护持股人员及股东权益,为持股人员和股东带来更为高效、持续的回报。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及修订本管理办法,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审核和确定持股人员的具体名单,制定或变更持股人员的认购资格、条件、激励股权授出标准、授予价格等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批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
2、公司成立股权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办理激励股权的授予及相应工商登记,设立持股明细账户,登记持股人员持有的激励股权状况,结算分红收益、激励股权回购及税费缴纳等事宜。
第二章 激励股权的授予
持股人员为在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正常工作的正式在职员工或董事长认定的虽不在公司任职但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人士,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2、担任公司经营管理层职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3、担任公司生产及职能部门正、副职职务;
4、担任主管级、总监级及以上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5、公司已转正的主任工程师、其他三岗专业线员工;
6、经公司董事长研究确有必要的。
第六条 持股人员的确定
激励股权授予的持股人员,由公司根据上述标准提名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长批准。
第三章 激励股权授予数量
第七条 持股人员可以在下述标准内,选择少购或放弃,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序号 内部岗位人员 授予激励股权数量(万股)
1 董事 100-120
2 总经理 50-60
3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30-36
4 总监 15-18
5 部门负责人(经理/副经理) 10-12
6 主任工程师(已转正员工) 10-12
7 主管级管理人员-其他三岗专业线员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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