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874456 证券简称:石羊农科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出具的相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的相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9),经事后审核,上述公告披露不全面,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对《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县的相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具体内容
更正前:
“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承诺
1、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
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承诺可以继续履行且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将继续履行承诺;如承诺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将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 如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公司作出并在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
更正后:
“陕西石羊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严格履行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承诺,如公司未能切实履行有关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承诺
1、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承诺可以继续履行且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将继续履行承诺;如承诺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将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 如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4)公司作出并在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承诺约束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1、本人/本单位将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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