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12 15:43:21 股吧网页版
永励精密:关于孙公司部分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2


公告编号 2026-025

证券代码:874457 证券简称:永励精密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部分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嘉善县人民政府根据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需要,决定由嘉善县惠民街道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司之孙公司嘉兴永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零部件公司”)部分已列入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地面附属物实施拆迁腾退,同时补偿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之孙公司汽车零部件公司与嘉善县人民政府惠民街道办事处签订《征收协议书》,收储汽车零部件公司位于嘉善县惠民街道台升大道 111 号的一宗面积为 29,980.09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浙(2025)嘉善县不动产权第 0034864 号)及地上附属物。协议约定本次土地收储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 7,166.04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孙公司部分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储方为嘉善县人民政府惠民街道办事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位于嘉善县惠民街道台升大道 111 号,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号:浙

公告编号 2026-025

(2025)嘉善县不动产权第 0034864 号,宗地面积为 29,980.09 平方米,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
(二)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收储方(甲方):嘉善县人民政府惠民街道办事处

被收储方(乙方):嘉兴永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经嘉善县中信房地产估价造价有限公司评估后,甲乙双方就房屋、土地等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储标的物的概况

1、位置:嘉善县惠民街道台升大道 111 号

2、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3、宗地面积:29,980.09 平方米

4、不动产权证号:浙(2025)嘉善县不动产权第 0034864 号

(二)征收补偿方式

双方同意此次征收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对用地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建(构)筑物、设备搬迁(或报废)、附属设施等作出货币补偿。征收总价款人民币柒仟壹佰陆拾陆万零肆佰壹拾玖元整(¥71,660,419 元)。
(三)价款支付及标的物交付

1、乙方承诺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前完成“被征收资产”移交并确保所腾交房
屋、土地(包括装修、附属物、报废设备等)与评估时点情况一致,如有损失,按评估价值予以扣除,如有添附不再增加补偿。

2、在本协议签订并且生效后,甲方支付补偿金额的 30%。

在乙方停产并完成设备搬迁、腾退资产移交后,甲方再次支付补偿金额的50%。

公告编号 2026-025

乙方自行注销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注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为乙方完成上述证件注销工作提供协助。乙方在将注销证明交由甲方后,甲方支付剩余补偿金额的 20%。
五、对公司的影响

该收储土地及地上附属物目前并未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也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用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征收协议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