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并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问题1.业绩增长可持续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41,597.23 万元、50,811.17 万元、56,765.17 万元
和 25,459.73 万元,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变动-3.90%;
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735.53万元、8,962.59万元、9,213.47
万元和 5,319.48 万元,2025 年 1-6 月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变
动 24.26%。(2)报告期内,带动发行人收入增长的主要客户、主要品牌及车型为比亚迪王朝系列、海洋系列和天纳克理想、奔驰系列。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天纳克理想、奔驰系列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776.18 万元和 169.91 万元。(3)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安斯泰莫的销售金额呈下滑趋势,对厚成、万都等客户的销售金额存在波动,与中精集团等客户终止合作。(4)报告期内,北京万都除直接向公司进行采购外,还指定北京厚成向公司进行采购部分其他产品,由北京厚成进一步加工后再销售给北京万都。公司向北京厚成出售产品的销售定价、年降事项均由公司与北京万都进行协商。(5)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根据客户月度预示,以近期三个月
口径统计,发行人实际在手订单金额为 12,427.58 万元。
请发行人:(1)结合底盘系统、转向系统、发动机系统管件等各类产品销售金额、销售数量、销售均价、主要客户采购需求变动等,说明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原因;结合原材料价波动、成本费用变动等,量化分析2025 年 1-6 月收入同比下滑的情况下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上
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 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天纳克理想、奔驰系列收入同比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前述事项对发行人业绩增长的持续性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3)结合下游需求变动、客户业绩变动情况、终端应用车型销售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安斯泰莫销售金额呈下降趋势、对厚成、万都等客户的销售金额存在一定波动、与中精集团等客户终止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北京万都指定北京厚成向发行人采购,且销售定价和年降事项均由公司与北京万都进行协商的商业合理性,万都直接采购和指定厚成向发行人采购的产品类型、均价、毛利率等是否存在异常,发行人、万都和厚成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与厚成的合作是否独立可持续,如万都不再指定厚成向公司采购,发行人是否存在业绩下滑风险。(5)说明截至目前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结合存量定点项目获取及实施情况、各产品类型对应下游主要车型的销售情况、市场需求变动、主要客户月度预示、未来扩产计划等,说明发行人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6)请发行人结合实际情况充分揭示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范围、过程及结论。
问题2.收入确认准确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内销收入分为“直接订单销售”和“寄售销售”两种模式。其中直接
订单销售模式下,双方定期根据签收情况进行对账结算;寄售销售模式下,公司定期根据客户的供应商管理系统或领用结算通知单显示的领用情况,与客户对账结算并确认收入。(2)发行人认为当客户与公司对账一致时,说明该商品已经通过其质量检验,此时客户方才接收该商品。据此,发行人通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周期(每月)与客户核对实际货物领用或签收情况,形成经双方认可的对账单,并以此作为收入确认依据,当月发货一般在次月进行对账并确认次月收入。(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部分客户采用非自然月对账的情形。
请发行人:(1)结合与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合同实际执行情况、双方对账周期、对账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