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关于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新材”、“公司”、“辅导对象”)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信建投证券向兴福新材派出张现良、蔡恒、陈站坤、黄飞、陈思琦、陈昊、李奕威 7 位具有辅导资格的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张现良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参与本阶段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分别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信建投证券与兴福新材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签订了《辅导协议》,2023
年 12 月 26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资料,
并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获得备案登记。本阶段辅导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至本报
告出具之日。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小组通过组织兴福新材和各中介机构召开专题讨论会、对关键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员进行访谈、审阅兴福新材提供的相关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中信建投证券与兴福新材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申请,并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获得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受理通知书》(受理编号 GP2024050012),
于 2024 年 8 月 5 日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关于同意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开展业务访谈
通过与兴福新材的管理层及各业务环节的相关负责人员的访谈,了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业务模式、经营情况、行业发展与竞争状况,以及行业和公司的风险因素与事项等。
2、持续全面尽职调查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继续全面核查兴福新材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依据前期下发的尽职调查清单,对兴福新材展开了详尽的尽职调查,核查兴福新材历次工商变更登记资料、三会资料、行业资料、重大合同、产权登记证书、财务报表纳税凭证等相关文件,重点了解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关系、企业发展规划、募集资金的拟投资意向等情况。
3、开展专题讨论
中信建投证券协同公司根据需要召开专题讨论会,就本次尽职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结合公司实际,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督促公司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健全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及持续规范运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会计师、律师积极配合中信建投证券开展工作,对兴福新材进行财务、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规范兴福新材存在的财务、法律问题。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深入尽职调查,结合兴福新材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并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系统性地梳理公司的法律、业务、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发现的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问题与辅导对象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以进一步完善兴福新材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环境。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随着尽职调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辅导小组将会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兴福新材的规范运营进行核查、梳理。兴福新材根据要求积极配合落实整改方案,辅导工作进展顺利。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下一阶段辅导人员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