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74459 证券简称:兴福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3 日 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于广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86,522,898.75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公告编号:2025-045
39,069,413.60 元。
基于公司经营业绩及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220,788,554股,以应分配股数 220,788,554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6,494,626.48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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