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公告编号:2025-046
证券代码:874459 证券简称:兴福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6,522,898.75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9,069,413.6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220,788,554 股,以应分配股数 220,788,554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6,494,626.48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8号)执行。
公司在制定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
1、国务院于 2024 年 4 月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鼓励现金分红导向,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要求制定与上市公司业绩成长性、盈利水平相匹配的分红方案,实施科学、合理分红。
2、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足,为回报股东、与
公告编号:2025-046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实施了上述现金分红,本次分红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3、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芳香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新一代特种工程塑料聚醚醚酮(PEEK)中间体、农药及医药中间体和 PEEK 纯化业务等。
公司近年来经营情况良好,目前暂无大额固定资产投资需求,2025 年 1-6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67.88 万元,现金较为充裕,本次分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
综上,为响应国务院的号召,保障股东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此次权益分派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46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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