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874459 证券简称:兴福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8 日 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于广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告编号:2025-05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
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现任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旅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与新施行的相关按律法规有关条款保持一致性,并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修订章程、工商变更手续、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12 月 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3)。
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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