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〇二六年二月
目录
目录...... 2
释义...... 3
第一节 序言...... 4
第二节 财务顾问承诺与声明...... 5
第三节 财务顾问意见...... 7
一、收购人编制的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7
二、本次收购的目的...... 7
三、收购人的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及诚信记录...... 8
四、对收购人进行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辅导的情况...... 14
五、收购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收购人的方式
...... 14
六、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15
七、证券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以及该证券交易的便捷性
...... 15
八、收购人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16
九、收购过渡期内保持公众公司稳定经营作出的安排...... 17
十、收购人对本次收购的后续计划及对公众公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影响.. 18
十一、收购标的的权利限制情况及其他安排...... 18
十三、公众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对公
众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众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20
十四、中介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人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 20
十五、关于本次收购聘请第三方的意见...... 20
十六、针对特殊投资条款的意见...... 20
十七、财务顾问意见...... 21
释义
除非财务顾问报告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上市公司、韩建河 指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山 股票代码:603616
被收购公司、兴福新材、公 指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转挂牌公司,证券代码:
众公司、标的公司 874459
韩建集团、上市公司控股股 指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东、收购人控股股东
收购人实际控制人、上市公 指 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经济合作社
司实际控制人、经合社
实业总公司 指 北京市房山韩村河实业总公司
合众建材 指 河北合众建材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
中德证券、收购方财务顾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问、财务顾问
收购报告书 指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报告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韩建河山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兴福新材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99.9978%股份,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
标的资产 指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兴福新材 99.9978%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 5 号准则》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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