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874459 证券简称:兴福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承诺类别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1、关于提供
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2、关于具
备收购非上市公众公司主体资格的承诺;3、关于
收购资金来源合法情况的承诺;4、关于过渡期安
排的承诺;5、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
施的承诺。
承诺期限 详见如下“承诺事项的内容”
(一)韩建河山出具《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收购中所提供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本公司向参与本次收购的各专业机构所
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
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在参与本次收购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
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收购的信息,并保证
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
承诺事项的内容
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收购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
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韩建河山出具了《关于具备收购非上市公众
公司主体资格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本公司股票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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