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2
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74459 证券简称:兴福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中“总经理”变更为“经理”,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股票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让。《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后,可以依照相关法 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律规定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其所持股份,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有的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遵守法律法
任公司办理登记过户。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
系统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
性规定及其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
诺。
公司被收购时,收购人不需要向公司全
体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但应按照法
公告编号:2026-015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备案、申报等义务,不得损
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监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事,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
的职权。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行为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或者股东 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已经或者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 会决议,已经或者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 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
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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