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24
证券代码:874459 证券简称:兴福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概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当前财务状况,2026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外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内保外贷、贸易融资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授信额、授信方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可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本次授信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期限内额度可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调剂使用,且可循环使用。在上述融资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事项,无需再单独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24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必要性: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助于公司筹集日常发展所需的资金,是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
2、对公司的影响: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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