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4
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2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2000 万元。
注 5:该笔借款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提前归还。
注 6:该笔借款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提前归还。
注 7:该笔借款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提前归还。
注 8:该笔借款为保证借款,股东曹伏雷、股东付勇与北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编号 2023 信银京
保字第 0133 号、2023 信银京保字第 0134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曹伏雷、付勇向北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债权本金金额 3000 万元。
注 9:该笔借款为保证借款,股东付勇、股东曹伏雷出具编号 2023 酒仙桥授信 381-担-01、2023 酒仙桥授信 381-担-02
的《招商银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由付勇、曹伏雷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3000 万元。
注 10:该笔借款为保证借款,股东付勇、股东曹伏、股东曹伏雷配偶高颖、股东付勇配偶郭莹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编号 0813689-001、0813689-002、0813689-003、0813689-004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付勇、曹伏雷、高颖、郭莹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合计最高债权额为 8000 万元(主债权本金 4000万元)。
注 11:该笔借款为保证借款,股东曹伏雷及配偶高颖、股东付勇及配偶郭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
区支行分别签订编号 2023 年(海西)字个保 0024 号、2023 年(海西)字个保 0025 号的保证合同,约定由曹伏雷及配偶
高颖、付勇及配偶郭莹以个人名下全部资产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 950 万元。
注 12:该笔借款为保证借款,股东曹伏雷及配偶高颖、股东付勇及配偶郭莹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开
发区支行分别签订编号 BJ 开发区 ZHBZ2023501-1、BJ 开发区 ZHBZ2023501-2 、BJ 开发区 ZHBZ2023501-3、BJ 开发区
ZHBZ2023501-4 的保证合同,约定由曹伏雷及配偶高颖、付勇及配偶郭莹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开发区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 5000 万元。
注 13:该笔借款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提前归还。
注 14:该笔借款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提前归还。
注 15:该笔借款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提前归还。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057,255.00 7,577,813.00
(五)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付款 贺崑 8,859.00 26,039.88
其他应付款 井友鼎 4,3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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