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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7


关于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1.关于公司业绩。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1)报告期各期,公司存在 12 月份确认收入占比较高的情形,各
期 12 月收入占比分别为 30.37%和 41.04%。2023 年,公司营
业收入有所下降,但 12 月确认收入占比提高。(2)报告期各期,公司各类业务项目平均实施周期分别为 9.73 个月和
12.03 个月。(3)2024 年 1 至 5 月,公司未经审计的营业收
入为 6,576.77 万元,净利润为-4,868.37 万元,处于亏损状态。(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负。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各期 12 月确认收入主要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实施周期、验收或签收时间、公司取得的验收报告或验收单的具体形式,是否有加盖客户公章,相
关合同完工周期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集中于 12 月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2)说明公司 2023 年项目平均实施周期较 2022 年变化较大的原因。(3)说明公司期后亏损的原因,期后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是否存在业绩持续下滑风险,公司期后是否能持续满足进入创新层的财务条件。(4)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票据结算的具体占比情况,模拟测算剔除票据影响后,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仍为负值,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其他事项。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1)申万创新投持有公司 1.50%的股份,其与主办券商存在关联关系。(2)公司涉及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的行为,因合同条款限制且未经客户同意存在一定合规性瑕疵及违约风险。

请公司:(1)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挂牌推荐业务指引》相关规定,说明申万创新投入股公司是否履行主办券商利益冲突审查程序,如是,履行的具体程序、结论及依据,是否存在影响主办券商公正、客观履职的情形,并在主办券商推荐报告中补充披露相关情况。(2)梳理涉及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的项目情况,结合相关项目金额、客户性质、招投标规定及程序履行等,说明公司未经客户同意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面临的法律风险,是否可能因此受到
行政处罚及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相关风险是否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 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的工作要求,中介机构应就北交所辅导备案进展情况、申请文件与辅导备案文件一致性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问询回复文件一同上传。

请你们在 10 个交易日内对上述问询意见逐项落实,并
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如公开转让
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表超过 6 个月有效期,请公司在问询回复时提交财务报表有效期延期的申请,最多不超过 3 个月。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们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我们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审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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