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5
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对《关于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二四年七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
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伟奇”、“股份公司”、“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以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询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北京合众伟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现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1.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设立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公司
股权长期由实际股东的亲属代持;(2)2017 年 12 月,公司实际股东通过将股权转让至上海京豫、上海乾岱的方式解除代持,转让前后实际股东的出资比例存在调整;(3)2019 年 12 月,实际控制人曹伏雷、付勇为激励公司核心员工,将持有的上海京豫 2.25%出资份额转让至滕铁军、白国选、段朝义、程刚运、路利光、张伟等主体;(4)河南高创、申万创新投系国有股东,其分别于 2020 年 5 月、2022 年 4 月入股公司。
请公司补充说明:
(1)曹伏雷、付勇、崔磊、侯家林、冯梅荣、张峥等主体的职业经历、出资资金来源情况,相关主体共同投资公司的背景,其股权由亲属代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系为规避与原单位的竞业禁止要求或其他持股限制性规定;公司与相关人员原单位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或潜在争议;
【公司回复】
曹伏雷、付勇、崔磊、侯家林、冯梅荣、张峥、井友鼎、贺崑等主体的职业经历、出资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业经历 出资资金来源
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参与筹建北京国
都天成科技有限公司;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曹伏雷(实际股 4 月,任北京国都天成科技有限公司集成部项
东) 目经理;200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北京 个人积蓄
国都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管理部副总经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合众有限执行董事,
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参与筹建北京国
都天成科技有限公司;1999 年 11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北京国都天成科技有限公司集成部项
目经理;2003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北京
付勇(实际股东) 国都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 个人积蓄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京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合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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